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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適》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上)、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中)、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下) /洪州百丈山沙門 懷海 /華夏出版

商品編號:P9023213356665 原始貨號:978626751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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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上)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上)
  •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中)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中)
  •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下)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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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色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上)
出版日:2025/03/07
規格:單色 /平裝/18開/408頁
ISBN:9786267519172
定價:680元

「叢林」者,通常指禪宗寺院而言,故亦稱「禪林」,但後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的。中國禪宗從曹溪惠能大師後,四傳至於懷海禪師。江西奉新百丈山懷海禪師,以禪眾聚處,尊卑不分,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制,於是折衷大小乘經律,創意別立禪居,此即叢林之始。叢林的意義,舊說是取喻草木之不亂生亂長,表示其中有規矩法度。
關於叢林制度,詳見於《百丈清規》和它的注書《百丈清規證義記》。
叢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為一眾之主,非高其位則其道不嚴,故尊為長老,居於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後世乃立佛殿)。所集禪眾無論多少,盡入僧堂,依受戒先後臘次安排。行「普請法」(集體勞動),無論上下,均令參加生產勞動以自給。又置十務(十職),謂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領一人,管理多人事務,令各司其局。後世叢林組織日漸龐大,各寺家風不同,為住持者多因時制宜、自立職事,名目層出不窮。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中)
出版日:2025/03/07
規格:單色 /平裝/18開/416頁
ISBN:9786267519189
定價:680元

「叢林」者,通常指禪宗寺院而言,故亦稱「禪林」,但後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的。中國禪宗從曹溪惠能大師後,四傳至於懷海禪師。江西奉新百丈山懷海禪師,以禪眾聚處,尊卑不分,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制,於是折衷大小乘經律,創意別立禪居,此即叢林之始。叢林的意義,舊說是取喻草木之不亂生亂長,表示其中有規矩法度。
關於叢林制度,詳見於《百丈清規》和它的注書《百丈清規證義記》。
叢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為一眾之主,非高其位則其道不嚴,故尊為長老,居於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後世乃立佛殿)。所集禪眾無論多少,盡入僧堂,依受戒先後臘次安排。行「普請法」(集體勞動),無論上下,均令參加生產勞動以自給。又置十務(十職),謂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領一人,管理多人事務,令各司其局。後世叢林組織日漸龐大,各寺家風不同,為住持者多因時制宜、自立職事,名目層出不窮。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下)
出版日:2025/03/07
規格:單色 /平裝/18開/416頁
ISBN:9786267519196
定價:680元

「叢林」者,通常指禪宗寺院而言,故亦稱「禪林」,但後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的。中國禪宗從曹溪惠能大師後,四傳至於懷海禪師。江西奉新百丈山懷海禪師,以禪眾聚處,尊卑不分,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制,於是折衷大小乘經律,創意別立禪居,此即叢林之始。叢林的意義,舊說是取喻草木之不亂生亂長,表示其中有規矩法度。
關於叢林制度,詳見於《百丈清規》和它的注書《百丈清規證義記》。
叢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為一眾之主,非高其位則其道不嚴,故尊為長老,居於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後世乃立佛殿)。所集禪眾無論多少,盡入僧堂,依受戒先後臘次安排。行「普請法」(集體勞動),無論上下,均令參加生產勞動以自給。又置十務(十職),謂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領一人,管理多人事務,令各司其局。後世叢林組織日漸龐大,各寺家風不同,為住持者多因時制宜、自立職事,名目層出不窮。
敲敲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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