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前須知】
1.7-11取貨付款: 離島服務:價格100元(離島區域: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琉球離島地區),結帳前請一定要加購運費!無提前告知,將無法成立訂單。
2.部份商品材積較大,無法使超商店到店,下單前請先詢問宅配方式。
3. 請各位買家購買前,請先聊聊,以免產生不愉快,並確認庫存狀況後再下單。
📍【出貨說明】
1.下單後預計2~3個工作天內出貨。(請先詢問貨況再下單)
2.若收貨人資訊不完整、颱風地震等天災、公共工程,或遇系統設備維護,倉儲調整、盤點等情況出貨時間將順延。
3.下單後若因廠商缺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此單無法成立,將會取消您的訂單。
4.下單後請至聊聊才會出貨,勿下單後不取貨,如惡意不取貨者,將給予負評!
5.商品有任何瑕疵問題請先用聊聊反應,請勿急於負評。
6.請使用聊聊反饋
我們會努力改進做到最好,您的滿意就是我們前進的動力。
📍【退換貨說明】
(一)試用期跟鑑賞期一樣嗎?
許多消費者在網購商品時,會認為7天鑑賞期等同於試用期,可以在這段期間內盡情使用商品,最後再決定是否要退貨。然而,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鑑賞期的目的是讓消費者有機會檢查商品是否與所訂購的內容相符,而非提供試用的機會。鑑賞期內,消費者應該小心謹慎地檢查商品,確認其品質、規格和功能是否與描述一致。如果發現任何問題或瑕疵,可以選擇退貨。但是,如果消費者在檢查過程中造成商品的磨損、損壞或價值減損,賣家有權拒絕退貨或要求消費者支付相應的費用。因此,消費者在行使7天鑑賞期權益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 僅在必要的範圍內檢查商品,避免過度使用。
2- 保持商品的完整性,包括包裝、配件和說明書等。
3- 如果需要退貨,應在鑑賞期內儘快提出,並妥善包裝商品。
(二)退貨時的注意事項
在7天鑑賞期退貨的情況下,消費者需要注意退回商品的狀態。商品鑑賞期並非試用期,因此退貨時必須確保商品保持完整且可還原到原來的狀態。以下是退貨時商品狀態的相關要求:
商品須保持完整
退回的商品應與收到時的狀態一致,包括商品本身、附件、贈品、包裝等。若商品缺少任何部分,可能會影響退貨的進行。因此,消費者在鑑賞期內檢查商品時,應小心謹慎,避免造成商品損壞或遺失部件。
商品須能還原到原狀態
除了保持完整性外,退回的商品也應能夠還原到原來的狀態。這意味著商品不應有明顯的使用痕跡、損壞或汙損。若商品狀態與收到時有顯著差異,賣家可能會拒絕退貨,或要求消費者支付額外的整新費用。
在某些情況下,賣家與買家可以就商品整新費用進行協商。若退回商品需要清潔、維修或重新包裝,賣家可能會酌收必要的費用,以將商品恢復到可再次販售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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