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退貨政策

退貨政策

商品退換貨

  1. 如果您對收到的商品不滿意,可依照以下退換貨流程,向客服人員申請「退貨退款」或「更換新品」:
    • 消費者須於收到貨物7個工作天內,透過會員中心的訂單管理功能,或連繫客服人員發起退換貨程序,並說明退換貨的原因。若為依照台灣法令規定不適用消費者七天鑑賞期之商品.一經開封或使用,則無法接受您的退貨退款申請,請您留意!
    • 請會員在提出申請後3個工作天內,將商品妥善包裝後寄回指定之收貨地址。在包裹內必須要以白紙註明「訂單編號、聯絡人姓名與連絡電話、退換貨原因說明、補寄新品的收件人資料」,若未附退換貨原因說明或未於期限內寄回商品則不予受理。
    • 退回之商品必須是全新且包裝完整可再銷售 (包括商品本身、附件、包裝材料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若包裝內容物不完整,會員須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 本站在收到會員退回商品後,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並通知會員,為會員辦理退款或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