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簡介
本產品為全方位礦物微量元素水穩劑,可提供淡水中蝦類、孔雀魚、金魚、花羅漢、龍魚、非洲慈鯛...等所需的礦物質營養元素。
可促進魚類表面細胞活化、達到體色增艷、健康成長、繁殖力強、存活率高並消除魚隻緊迫感。
本劑能有效去除水中氯(Cl2)、氯胺(NH2Cl)與重金屬同時抑制轉換過程中氨(NH3)之生成,降低亞硝酸(NO2)和硝酸根(NO3)的毒性,不會影響水中KH值。
快速建立穩定生態系統,創造出安全舒適的動植物生存環境。
使用方法
1.新設缸時與換水時,直接添加於缸中。
2.每100公升水添加10ml,氯濃度高之環境可增加至二倍劑量。
3.瓶蓋容量:5ml。
4.於高濃度亞硝酸與硝酸根環境使用,可增加至五倍劑量。
礦物質水質穩定劑使用時機,在每次換水後,先添加藥水保護生物黏膜,後添加新水。
添加活體亦可加入除氯氨水質穩定劑,保護生物黏膜。
注意事項
開瓶後儲存於陰涼處。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遠離寵物。
產品規格
250ml
產地
台灣
代理商
SL-AQUA淞亮股份有限公司
保固說明
1.本產品享有原廠0個月保固維修服務,我們有提供新品7日內故障換新服務。
2.此商品經拆封或試用後恕不接受退換。
3.消耗性產品(燈管、電極、電池)、零件或者產品外觀的損壞(如魚缸破裂、馬達破損等...)、空燒(軸扇卡死、膨脹),均不在保固維修範疇中。
超取取貨相關說明
1.超商方式寄件有免責條款,易損、玻璃製品不適用,因超商配送如有破損、損壞是不做任何理賠的。
2.如有顧慮者建議改用宅配配送,若選擇超商配送服務,即代表100%同意超商的寄件條款規定,並願意自行負擔破損、損壞風險。
3.恕本賣場不接受賠償、補寄、退貨、退款等要求,還敬請詳細參閱。
法律知識說明
.依照刑法第355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事部分,若買方故意多次訂購卻不取貨,造成賣方運費成本上的損失,係可依照民法第184條,故意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之侵權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
-詳細相關說明及注意事項請參照關於我






此商品暫時沒有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