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退貨政策

本公司保留最終退換及更改條款及細則之決定權
本公司產品屬特殊電子器材設備,其產品規格請消費者詳閱產品規格,本公司不接受規格不符、不符使用等理由退換貨,並依消保法規定,鑑賞期是指在消費者收到商品,從外包裝看得到商品,謂之鑑賞,一經拆封、使用,如同意購買,請消費者注意,鑑賞期非使用期。
- 惡意棄單不付款不取貨屬於違法行為,下標前請三思
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一)退換修政策
一、7 天的鑒賞期非試用期,此期間內如果對產品有異議,可以辦理退貨。若在實體店面購買不提供 7 天鑒賞期。一經拆封使用非產品質量問題不提供退貨。
二、自您簽收貨物起 7 日內,若您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異常問題,經維修中心檢測確認後,可以辦理退換貨。若在實體店面購買不適用此條款。
三、自您簽收貨物起 7 日後,若商品使用有功能性或異常問題,且在保固期限內,可透過送修綠廣維修中心進行維修或更換處理。
四、為維護您的退貨權益,退回之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包裝完整無汙損、折損無缺件。若經退貨中心判定商品為人為損傷,則會收取相關整新費用。
(二)非保固範圍
雖然仍然在保固期限,若屬於下列任一情況者,產品則屬於不在保固範圍內。
一、商品無本公司保固貼或機號與實物不符合者
二、因消費者未按使用手冊或說明書規定,使用不當而毀損者,包括重壓、摔壞、受潮、浸水、淋雨、異物侵入、遺失零組件等所造成之損壞。
三、因正常使用時,所造成產品外殼或不需拆解而可接觸部分上之刮傷、磨損。
四、使用非原廠配件或不適配的裝置導致產品的損壞。
五、因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外力而造成產品損壞者。
六、未經由本公司授權之人員拆卸或維修,或自行拆裝、改裝產品、任意變更規格。
同意再下標,若不同意上述事項,請勿下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買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