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前請先詳細閱讀以下事項,訂單成立後視同已知悉並同意下述內容,若對商品有疑問,也歡迎在購買前提出,購買前詳盡地溝通,可省下退款/換貨所耗費的心力、金錢與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一、退貨:
購買商品前請先詳細閱讀以下事項,訂單成立後視同已知悉並同意下述內容,若對商品有疑問,也歡迎在購買前提出,購買前詳盡地溝通,可省下退款/換貨所耗費的心力、金錢與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一、退貨:
(一) 定義:
所謂「退貨」,係指交易雙方解除買賣契約,致賣方負擔返還價金之義務;買方則負有返還標的物之義務。
(二) 七日鑑賞期:
- 按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之規定,所稱「通訊交易」係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復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其立法意旨在於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之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之商品,為衡平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料或時間加以選擇,故採將判斷時間延後之猶豫期間制,俾供消費者詳細考慮,並予解約的機會。
- 準此,網路交易為通訊交易之一種類型,消費者於網路購物,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原則上享有七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且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例如運費等。惟為表示慎重及存證之必要,及衡平雙方權利義務,請務必於七日鑑賞期內來電與我們聯繫退貨事宜,並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為解除權行使的方法,不可僅以口頭通知的方式來解除契約。
- 例外規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及同法第3條之規定,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3) 報紙、期刊或雜誌。(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8) 通訊交易,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三) 七日鑑賞期間之計算:
- 有關期間之起算,依照民法第120條第2項之規定,以日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又依民法第122條規定,如果應為意思表示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應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因此,通訊交易消費者之契約解除權,其七日期間之起算應自契約成立,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之第二天開始起算(如您的收件地址有管理員代收,則以代收之第二天開始起算,故煩請留意送件通知)。
- 準此,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4項之規定,消費者以書面通知或退回商品的方式解除契約,其書面通知的發出或是商品的交運,應在所定的七日期間內為之,始可進行退貨,否則其解除契約的權利,因為七日猶豫期間的經過而消滅。
- 舉例而言:消費者在2018年04月20日於購物網站下單,2018年04月21日收到商品,猶豫期間應從2018年04月22日起算,算至第7天為2018年04月29日,但因2018年04月29日正好為週日,所以末日順延至2018年04月30日,亦即消費者最遲應於2018年04月30日提出解約之書面或商品的交運。
(四) 退貨申請說明:
- 由於鑑賞期並非試用期,因此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應保持退回之商品於全新且完整包裝之狀態,請勿缺漏任何配件、贈品、原廠包裝、吊牌、附隨文件或自行拆解商品,除因檢查之必要而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而可進行退貨以外,如非因檢查商品之必要,或係因歸責於消費者自己之事由,而對所收受之商品有髒汙毀損、滅失或變更的情形,原則上其契約解除權歸於消滅,恕無法接受退貨。
另外,當消費者具有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之情事時,其解除權雖不消滅,然商品若有毀損或滅失之情形,消費者於行使解除權時,依民法第259條第6款之規定,仍應就商品之毀損或減損而減少之價值,按比例償還其價額,而無法主張無條件的解除契約。
- 舉例而言:商品僅限於室內開啟鑑賞,室外使用後則不可退貨。
(五) 退款事宜:退款方式可由消費者自行選擇採取退還貨款匯入消費者帳戶中抑或是將貨款轉為購物金之方式,而退款金額一律為商品金額加上運費,付款時的手續費不涵蓋在退款金額內。
二、換貨:
(一) 定義:所謂「換貨」,係指因商品瑕疵或商品寄送錯誤,消費者依民法第364條規定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的情形。(二) 瑕疵之認定:
1. 瑕疵之定義:大片髒汙、破損、嚴重影響商品使用或外觀狀況者。2. 不符合瑕疵之定義:些許線頭、輕微脫線、0.5cm內污漬、尺寸2~3cm誤差、螢幕色差、材質味道等。
(三) 換貨申請說明:非常抱歉,出貨之前我們都會一一進行品質管控,若您收到商品後仍發現有瑕疵或是錯誤的商品,請保持商品及包裝完整,勿缺漏任何配件、贈品、原廠包裝、吊牌、附隨文件或自行拆解商品,並於七日鑑賞期內與我們電話聯繫,我們將為您安排後續的處理方式。(四) 換貨原則換貨運費由賣場負擔,運費會附在更換後的包裹裡面,換貨商品除遇商品缺貨或斷貨可選擇是否更換其他商品之外,原則上僅能選擇同款式同顏色之原購物商品,不接受另外挑選其他商品。
為完善您的購物體驗,iOPEN Mall 已於 2024 年 11 月 1 日更新「iOPEN Mall 服務條款」,並於 2024 年 11 月 21 日更新「隱私權政策」,相關條款及政策更新內容如下。如對本次調整有異議,得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若未於前述期限前提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者,則視為同意。十分感謝您的支持,iOPEN Mall 將提供給您更優質的服務。
本 iOPEN Mall 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服務條款」)適用於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超商」或「本公司」)所建置之 iOPEN Mall 網站及應用程式(以下合稱「iOPEN Mall」或「本平台」)提供之電子商務平台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在您開始使用本服務前,您必須閱讀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及本服務下所有條款與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如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或本服務下所有條款與政策任一部分時,請勿使用或存取本服務。
本服務下 iOPEN Mall 為提供買家(以下簡稱「買家」)與賣家(以下簡稱「賣家」)(以下合稱「您」、「使用者」或「買賣雙方」)之間交易之電子商務平台,實際的買賣合約存在於買賣雙方,本公司或本平台並非該買賣合約的主體,亦不對該買賣合約承擔義務。買賣雙方將承擔買賣合約、商品刊登、商品瑕疵擔保及相關事項之全部責任。
本公司於本服務將根據隱私權政策所述方式收集、使用、揭露及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請參考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以了解相關細節。
除前述各款所列情形以外,為保護本平台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之利益等原因,本公司得於合理期間前公告後暫時停止提供本平台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使用者因本服務停止衍生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失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若本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或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之各自經理人、董事、員工、代表人或代理人,因您使用本服務或您違反本服務條款而面臨或產生任何第三方請求、損失、損害、和解程序、成本、費用、行政罰責或其他責任,您應為其抗辯、向其提供賠償,使其不因此受任何損害。
本服務、本平台及本服務條款之效力及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除應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基於本服務所生或與其有關之所有爭議與歧見,均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稱「隱私權政策」)適用於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超商」、「本公司」或「我們」)所建置之 iOPEN Mall 網站及應用程式(以下合稱「iOPEN Mall」或「本平台」)提供之電子商務平台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公司瞭解使用本服務的買家與賣家(以下合稱「您」或「使用者」)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極為重要,並認真看待個人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規範下的責任。請參考本隱私權政策以瞭解我們在本服務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本服務僅提供予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且具會員帳戶之使用者使用,尚無提供前述地區以外(例如:歐盟/歐洲經濟區)之居民使用。若您使用或存取本服務,即代表您同意本隱私權政策之內容,並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若您不同意本隱私權政策下全部或一部之條款內容,請勿使用或存取本服務。本公司得變更本隱私權政策,本公司將於本平台公告變更後之隱私權政策內容。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若您於公告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您將被視為同意接受修訂後之隱私權政策。
本公司將於下列情形蒐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將僅於提供本服務之必要範圍內蒐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包括以下類別:
本公司將於下列目的利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將持續使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至使用者要求停止使用或本服務停止提供服務之日止。
本公司就使用者的個人資料之使用區域為台灣、日本(系統供應商雲端主機所在地)、愛爾蘭(服務供應商雲端主機所在地)及未受法令禁止之國際傳輸地點。
本公司可能會將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傳輸與下列對象:
我們有時可能會執行「Cookie」或其他功能,讓我們或我們委託的第三方能夠蒐集或分享資訊,進而協助我們改進本服務,或是協助我們提供新的服務及功能。「Cookie」是我們傳送至您的電腦或行動裝置的識別碼,可以讓我們識別您的電腦或裝置,同時告訴我們本服務或網站的使用或造訪方式及時間、造訪人次,並追蹤我們網站中的活動。 我們可能會將「Cookie」資訊與個人資料連結起來。「Cookie」也會連結至您選擇購買之商品及您有檢視之網頁的相關資訊。這項資訊會用於追蹤您的購物車等用途。「Cookie」也用於傳遞與您興趣相關的特定內容,以及監控網站的使用情形。若您要拒絕「Cookie」的使用,請選擇瀏覽器上的適當設定。不過請注意,如果您這麼做,可能無法使用本服務的完整功能。
您的個人資料均被嚴密地保存在資料庫系統中。同時,任何人均需在本公司訂定之資料授權管理規範下,進行資料之取得與使用,而不在授權範圍內之任何人,均不得亦無法通過授權控管系統而取得資料。本公司並以Secure Sockets Layer(SSL)機制進行資料傳輸的加密,並已加裝防火牆防止不法入侵,避免您的個人資料遭到非法存取。儘管有前述對個人資料的管制及保護措施,仍無法保證絕對安全。提醒您應自行確實保管所使用之裝置、設備及帳號、密碼等登入資訊,避免個人資料受不法侵害。本公司將盡力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保障您所有個人資料之安全。
本公司將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或其他適用法律,於蒐集目的所需之合理期間內保留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外,當個人資料的保存期限屆滿或蒐集、處理或利用之目的達成時,本公司將刪除或銷毀該個人資料。
您得請求查詢、閱覽、複製、更正或補充、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本公司所持有之您的個人資料。惟上述權利,若因您不符合申請程序或法律規定,或本公司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則不在此限。您得自由行使相關權利,惟若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或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服務則可能將無法提供完整之功能。
若您拒絕接受客製化行銷或精準行銷時,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從事該類行銷,但您仍可能收到來自本公司的一般廣告。
若欲行使上述任何權利,請聯繫本服務客服中心:
為嘗試提供更多元的服務內容,我們可能會選擇將各種第三方網站連結至本平台,或是將第三方網站放在本平台框架中。我們無法保證您在第三方網站上提供之個人資料或其他資訊的安全性,我們對於這些連結網站也沒有控制權,因此我們對於這些第三方網站的內容、安全措施及活動,並無任何責任或義務,且所連結的第三方網站有個別和獨立的隱私權政策及安全措施,請您參閱後再決定是否使用或存取第三方網站。若您決定使用或存取第三方網站,應自行承擔相關風險。我們可能不會收到由聯合品牌夥伴或第三方網站(即使是在本平台上或透過本平台提供) 所蒐集的資料。
本公司得變更本隱私權政策,本公司將於本平台公告變更後之政策。若您於公告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您將被視為同意接受修訂後之隱私權政策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