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退貨政策

退貨需求提出期限及限制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原則上仍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但是所購買之物品如果是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規定之特殊商品,企業經營者即可在網站告知消費者,該等商品「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之情形。

準則第2條規定,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如下: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經由本網站購買之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包含例假日)之權益,惟七日鑑賞期屬『考慮期』並非『試用期』,若購買之商品為Bread &;;; Boxers 系列等貼身衣物(如:T-shirt、內褲、背心、襪子),或其他商品已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貨。

商品退貨接受標準

如欲申請退貨之顧客請務必保持商品及包裝之完整性,如有以下情形者,本公司恕不接受退貨。

  1. 超過7天鑑賞期
  2. 商品包裝袋、配件不全或破損或因未妥善包裝造成商品原包裝損毀
  3. 商品等相關物品或文件(如贈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購買憑證、收據或資料商品標籤(含吊牌))等有破損及缺漏情事
  4. 商品未保持清潔或已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