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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根據稅法條文: 一般認定原則,店家月營業額未達20萬以上者即可免開統一發票,然而2000年財政部公布認定,只要屬於「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就算月營業額超過20萬,仍免開立統一發票。<br />本賣場小額經營,每個月要超過2萬都是個夢,所以沒有另外開立發票喔。</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