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退貨政策

退貨政策

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1.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2.    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一經拆封使用食用,或非運送過程中失溫以致商品變質,恕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3.    蛋糕,餅乾,甜品類..,屬消保法定義之生鮮食品,因此商品出貨後,除非商品本身重大瑕疵,概不接受消費者無條件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