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期限(未開封):-18°C 可冷凍保存10個月 有效日期:標示於包裝上 |
※注意
1.產品經加熱後請一次引用完畢,請勿再次冷凍或冷藏。
2.二歲以下幼兒因腎臟發育未完全,不建議飲用。
3.痛風、高血壓即腎臟病患者引用前請咨詢醫師。
4.加熱靜置後因內含骨髓,有微量沈積,此屬正常現象,請安心食用。
本食品為低溫配送。收到貨品時,請立即放置於冷凍櫃保存。
解凍方式:
1.隔水加熱:將雞精包直接放入熱水 100 ℃ 隔水加熱,約五分鐘。
2.在冷凍狀態將鋁袋剪開,把已成冰塊的滴雞精放入碗裡,拿到電鍋或微波加熱即可食。
PS:(一經解凍後,請務必一次食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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