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商品有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規定之合理例外情事外,將提供您享有商品到貨7天猶豫期隨時解約退貨之權益。提醒您,7天鑑賞期的期間計算,為自您收到商品隔日起算7天,如第7天遇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7天鑑賞期之末日為該假日或休息日,不會展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無民法122條之適用。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 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
此外,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
(1)隨商品已附上相同之試用品,或在收到影音光碟及軟體前已提供您試聽、試用之機會。
(2)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3)在您收到商品之前,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
(4)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鑑賞期合理例外的網購商品如下:
不適用鑑賞期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非常溫保存之商品或是該商品總保存期限少於一個月(例如:現做餐盒或蔬果等蛋糕或鮮奶等)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依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等;消費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以及需安裝之大型家電或是機車等,非屬本款所稱之客製化給付。
三、 報紙、期刊或雜誌。此類出版品因具有時效性,時間經過後不易出售。
四、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此種類型契約如係經消費者事先同意而開始提供,因其完成下載或服務經即時提供後即已履行完畢(例如:電子書、線上掃毒、序號已使用等)。
五、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國際機票)
六、其餘定型化契約規範之商品者。(如: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線上遊戲等)。
拆封無鑑賞期
七、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以有形媒介提供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經拆封後,處於可複製之狀態,性質上不易返還(例如:DVD、電腦軟體或電玩軟體等)
八、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因衛生考量而密封之商品,商品如拆封檢查試穿(用)後再次出售,有影響衛生之虞(例如內衣褲<含隱形胸罩、胸扥、胸貼、透明肩帶、水餃墊/美胸墊、襯裙>、塑身衣<含馬甲、束褲、束腿、腰夾、內搭>、泳裝、襪子、紙尿褲、刮鬍刀、保險套、情趣商品、衛生棉、ok繃、口罩、指甲剪、鼻毛刀、集乳器及其相關耗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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