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退貨政策

退換貨須知

*猶豫期係供您參考、觀賞,退貨時(依照退貨程序辦理退貨)敬請保持原商品包裝/商品/贈品的完整,以保障您的購物權益。
7天猶豫期,未開封、未經使用過的商品若有不合適或商品瑕疵,皆可提出申請辦理退貨,您可提出退貨申請有客服人員為您服務。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 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1.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2.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3.報紙、期刊或雜誌。因此類出版品具有時效性。
    4.經您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機票等。
    8.依消保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經主管機關已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商品或服務。如:藝文展演票券、旅遊住宿票券等。


二、 如非前條所列商品,則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猶豫期之權利。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請您在於七日內退回商品並以書面或E-mail通知本店鋪,本店鋪將立即為您處理退貨事宜。

三、 在您收到貨品後,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

四、 若您所訂購之商品無問題而您欲退換貨,您必須自行負擔將商品寄回之運費。

五、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請E-mail或來電至本店鋪,並提供以下資訊:

  1.     訂單號碼
  2.     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及E-mail地址
  3.     退、換貨原因


六、當您欲退貨時,依民法規定,您與本店鋪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因此:

  • 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並請確保主要商品、使用手冊、註冊回函、週邊零件、附贈贈品、相關配件等均無任何遺漏,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以便本店鋪為您處理退款事宜。
  • 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損毀、磨損、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店鋪時,本店鋪恕不接受退換貨動作處理。

除商品瑕疵外,以下情況或產品恕不接受退貨退款或退貨換貨服務:

  • 封條移除
  • 吊牌或包裝並未保持完好包裝、已受破壞、損毀、開封不完整
  • 產品收貨期已超過7天
  • 產品、贈品、配件等未一併退回
  • 商品為接觸性商品,如貼身衣物…等
  • 商品已使用過
  • 以 "跟想像中的不一樣"、"買錯了" 或 "看了不喜歡" 等理由等個人主觀因素退/換貨
  • 隨商品已附上相同之試用品,或在收到影音光碟及軟體前已提供您試聽、試用之機會。
  •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 在您收到商品之前,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
  •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 任何顯示不接受退貨的折扣產品、清貨產品或特賣產品

七、七天鑑賞期不代表試用期

  • 客製化商品或是客訂預購需等待商品,一旦確認訂購後,不再七日鑑賞期範圍,恕無法處理退換貨問題(除非商品有瑕疵)
  • 從商品收訖起7天內為退換貨保證期,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不得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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