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簡介
1.主成份為高級魚粉,富含礦物質及維他命等比調 配量足,旦營養均衡。
2.添加足量的蝦紅素,讓魚兒食用後,保證色澤豔麗,歷久不退色。
3.適口性佳,某大知名專業魚場,指定用該款飼料,餵食觀賞魚。
4.適用於各類觀賞魚及小型魚。
使用方法
1.每日餵食2-3次,投餵量以魚隻在10-15分鐘內食完為原則。
2.切記勿放在潮濕處,以免產品變質。
切勿餵食過量,並即時清除未食用完的殘餌,避免水質污染。
注意事項
開封後儲存於陰涼處。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遠離寵物。
產品規格
100g
產地
台灣
代理商
SL-AQUA淞亮股份有限公司
保固說明
1.本產品享有原廠0個月保固維修服務,我們有提供新品7日內故障換新服務。
2.此商品經拆封或試用後恕不接受退換。
3.消耗性產品(燈管、電極、電池)、零件或者產品外觀的損壞(如魚缸破裂、馬達破損等...)、空燒(軸扇卡死、膨脹),均不在保固維修範疇中。
超取取貨相關說明
1.超商方式寄件有免責條款,易損、玻璃製品不適用,因超商配送如有破損、損壞是不做任何理賠的。
2.如有顧慮者建議改用宅配配送,若選擇超商配送服務,即代表100%同意超商的寄件條款規定,並願意自行負擔破損、損壞風險。
3.恕本賣場不接受賠償、補寄、退貨、退款等要求,還敬請詳細參閱。
法律知識說明
.刑法第355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234條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
.民法第240條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詳細相關說明及注意事項請參照關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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